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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微课堂 | 第五十九讲 三维标志商标难以确定唯一三维形状的常见情形

来源:检索咨询中心微信公众号作者:发布时间:2025/4/21 16:20:17

申请人正确提交三维标志的图样是保证其标志显著特征得以识别并获得保护的前提。而在三维标志商标审查实践中,常常遇到难以确定唯一三维立体形状的情形。

一、三维标志商标申请的有关规定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二、难以确定唯一三维形状的常见情形

案例一:缺少视图

 

该案例中,商标明显缺少一面侧视图,不能确定唯一三维立体形状,不符合三维标志商标的申请要求。

案例二:多面视图各角度视角存在矛盾

 

该案例中,左/右视图所示卡通形象的尾部为从背部顶端过渡式,而后视图尾部有明显连接处,且尾部向左侧弯曲,这种情况下,从人物左侧和右侧观察到的尾巴部分应是不完全相同的,而申请人提交的三维标志商标左右视图中尾巴部分完全相同,因此可判定,该三维标志商标六面视图在人物尾巴部分存在明显矛盾,不能构成唯一三维立体形状,不符合三维标志商标的申请要求。

案例三:包含文字的多面视图各角度视角互不对应

 

该案例中,多面视图中仰、俯视图可见其包含的“加加JIAJIA”部分明显突出于其他部分,但在侧视图中并未体现,不相对应,不能构成唯一三维立体形状,不符合三维标志商标的申请要求。

案例四:多面视图各处细节部分不对应

 

该案例中,侧视图中可见鼻子向外凸出,但在俯视图中并未体现;另,该图样中第一排左一视角及右视图中肚脐位置微向外凸,但左视图中未见凸起,不能构成唯一三维立体形状,不符合三维标志商标的申请要求。

提示:在申报三维标志商标时,申请人应严格根据申报要求,注意提供清晰准确的多面视图,商标图样应至少包含三面视图,如正视图、侧视图、仰视图、俯视图等,且多面视图应属于同一个三维标志。同时,仔细检查不同视图之间的对应关系,确保视图的一致性,避免出现相互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

可以通过使用规范的绘图方法、说明三维标志的关键尺寸和角度等重要信息、进行实物建模或模拟,多角度拍照或扫描获取准确的视图等方式,以保证三维标志商标唯一三维形状的确定。